农民工在长安区中建五局保租房项目工地受伤
农民工在长安区中建五局保租房项目工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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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作者:139****7860

农民工在长安区中建五局保租房项目工地受伤,劳务方互相推诿、工伤迟迟不予处理

我叫赵全德,是一名普通农民工,长期在西安周边工地务工谋生。2026年3月9日,我进入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航天城中建五局西安地铁4号线保租房项目二标段务工,所属劳务公司为陕西宏辉劳务有限公司,进场时和该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也按要求完成了工地三级安全教育。

事发当天,我在项目二号口西段19层开展铝模拆模作业,施工过程中,上方掉落铁件砸中我的左脚大拇指,造成脚趾骨折。受伤后工友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管理人员,送医拍片确诊骨折。

事故发生至今,劳务公司、项目部各方一直互相推诿,迟迟不和我协商工伤赔偿事宜。我多次主动联系负责人沟通处理方案:找陕西宏辉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方推给中建五局项目部;找到项目部,项目部又推回劳务班组,来回踢皮球,始终没有给出明确、可行的处理方案。

受伤之后我行动不便,休养期间无法上班,没有工资收入,还要承担复查、买药的费用。脚趾骨折恢复周期长,走路负重都受限制,后续还需要持续复查休养。我只是外出打工的普通人,上有老下有小,收入微薄,受伤之后生活压力巨大,实在耗不起这样无休止的拉扯。

工地日常宣传安全施工、安全第一,可事故发生之后,工伤善后赔付却一直悬而未决。希望中建五局总包单位、陕西宏辉劳务有限公司能够正视我的工伤问题,尽快出面,和我公平协商工伤赔偿方案。也恳请主管部门、媒体帮忙监督督促,早日帮我把这件事妥善解决,叩谢!

1.项目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航天城,中建五局西安地铁4号线保租房项目二标段(二号口西段)

2.劳务单位:陕西宏辉劳务有限公司

3.受伤经过:本人赵全德,3月9日进场,签有劳务合同、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当日在19层铝模拆模作业,被掉落铁件砸伤左脚大拇指,诊断脚趾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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