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文章中,我随文而发,提到了我对西北国棉一厂破产有一缕内疚情感。这种情感在一天上午同步友散步时提过。步友淡淡一笑,不为然说到:“我们有什么内疚?年复一日,把赵梦桃作为职业道德典范,老实干,下苦干,拼命干,别说黑钱,就是灰钱从来没有见过!”我没有接步友话题,深深吸了口气,头顶有一只灰雀飞过。
我说的内疚,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还是有存在理由。到学校,我不担任西北国棉一厂党委宣传部长,但还是陕西风轮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该说,宣传部长是一种职责和工作,而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发言和表决的份额权利。公司章程是自己组织和参撰写的,公司法赋予股东一些法律权利也是清楚的。但是关键时刻我选择了沉默。客观上讲,企业中小学已整建制化归为渭城区政府,我作为中学党支部书记自然也成为渭城区教育局管辖一名党政干部。但身为陕西风轮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义务和权利还在,而且具有法律效果。但我放弃了陕西风轮纺织有限公司拥有一万股股东的权利。尽管这种选择痛苦的,也有它独特的原因。三年后一天,我们几位陕西风轮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当年股东聊起此事,都是满肚子无奈和没有抗争的悔恨。就拿西北国棉一厂退还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给予陕西兴秦化纤厂七百万人民币投资一事,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不论从公司法来讲,还是从西北国棉一厂改制现况来看。七百万作为陕西兴秦化纤厂的投资,是没有任何理由让陕西风轮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退还。此时西北国棉一厂已经负债累累,面临破产。就是退还 ,也没有退还的能力。这个问题,前任西北国棉一厂厂长张登社、李永忠也倍感棘手。不接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的茬,找一个组织借口,位在人走了。照办,理与情都不容。在这良知和职位搏杀煎熬中,他们认为最好办法就是拖。张登社拖,李永忠拖。结果往往难以想象,张登社拖到了他离开西北国棉一厂。李永忠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张陕西纺织工业总公司人事任免文件,提前离开了西北国棉一厂厂长岗位。遗憾的是,这件事他们只在小范围议过。没有上过职代会和股东大会。如果那时通过职代会和股东大会而形成不予退还的决议,就是陕西纺织工业总公司一意孤行,也是无济于事的。我内疚的就是学校已不是企业下属单位,没有资格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但我拥有10000股风轮股份,是可以申请参加股东代表大会。是可以提出议案让股东大会议定的。但我和全体股东保持沉默。这种沉默结局,陕西纺织工业总公司拿回来了当初七百万人民币的投资!如果时间可以倒回去,我将义无反顾为了自己乃至全体股东利益而一搏的!
多少年后,西北国棉一厂政策性破产仍成了职工心中隐隐痛。每当路过在西北国棉一厂旧址创建的咸阳市纺织工业博物馆,东墙偌大油画上的赵梦桃,眼睛有种别致的目光,似乎在叩问:“那么好的企业,全国棉纺织企业旗帜——西北国棉一厂竟破产了!”
随着时光沉淀,笼罩许多事件上的迷雾也慢慢逝去,原本面目裸露众人和历史面前。我们能坦然的面对,而有些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