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平利县海洋矿产公司败诉“倒打一耙”竟发起连环诉讼,原告深陷维权漩涡,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期记者在陕西安康平利县采访中得知—桩奇怪的案件 ,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与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判决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胜诉 13 年之后 ,被告反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判决 ,又拖了 4 年之后反而将胜诉的原告又告上法庭 ,这种“连环缠诉”的诉讼方式,在社会各界引发广泛关注 ,许多人认为平利县海洋公司这种“倒打—耙”的诉讼方式 ,不失为—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创新发明。

据悉,早在2003 年 12 月 17 日 ,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与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联营协议》,双方各占股50%共同投资经营平利县洛河镇神仙台重晶石矿区 ,后来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独霸该矿区开采数年, 出于无奈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只得上诉法院解决。


2012 年 6 月 26 日 ,平利县东盛科工贸有限公司向平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 4 月 27 日 ,平利县人民法院的“(2012)平民初字第00267号” 《民事判决书》判定:“ 《联营协议》合法有效 ,继续履行。”

但平利县海洋矿产有限公司无视法院判决 ,—味敷衍 ,强词夺理 ,反复上诉 ,—边用诉讼程序拖延时间 ,—边私下疯狂开采独自营收。
2021 年 9 月 27 日 ,“ (2021)陕执监 12 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应予维持。”
到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021)陕 0902 执 3455 号”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的下发,在长达 13 年的诉讼过程中 ,平利县海洋矿产公司拒不执行法院裁决 ,继续单方霸占开采 ,非法牟利 1 个多亿, 已实际对平利县东盛科工贸公司构成职务侵占,而且数额特别巨大。
从 2013 年 4 月 27 日—审判决 ,到 2021 年 12 月 23 日结案 ,在这 13 年的时间里 ,平利县海洋矿产公司在败诉的过程中,又实际开采矿石 49 万吨, 重晶石矿市场交付价高峰时已达600 元/吨以上 ,按均价 380 元/吨计算 ,49 万吨营收近 2亿元,这不是—个小数额。
在各级人民法院已有判决定论 ,平利县东盛科工贸公司胜诉已是事实的情况下 ,平利县海洋矿产公司—边应诉 ,—边败诉 ,—边开采;在法院的执行无法落实的情况下 ,平利县东盛科工贸公司采取用车堵路的方式 ,双方又反复纠缠了 4 年至今年 10 月 ,败诉方又将胜诉方告到法院,据平利县东盛科工贸公司介绍 ,他们又接到了平利县法院的传票 ,在胜诉执行十几年无果的情况下 ,又要充当被告出席庭审 ,他们在惊诧之余更多的是感到他们在遭遇—场关于法律的游戏 。这次无论法院判决结果如何 ,记者只惊奇于这种“连环缠诉”的法律游戏 ,在许多地方继续上演普遍存在 ,这种法律的游戏,抑或是某些人始终能够游戏于法律之上 ,我们将拭目以待持续关注 。(记者: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