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头条|大明宫街道办鲜某的替罪羊游戏
大明宫街道办鲜某的替罪羊游戏
华商论坛·群众呼声
文章来源于作者:妙手擎天

不是警察,却敢深夜敲门;没有搜查令,却敢强闯民宅——大明宫街道办领导鲜某的深夜“家访”,演变成一场权力任性的深夜恐怖秀。

领导犯错,下属顶包;深夜扰民,拒不认错——大明宫街道办领导鲜某用实力演绎现代版"丢卒保帅",可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事处珠江新城小区香槟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许某因殴打保安一事被本公众号首先曝光后引起舆情,其后大明宫街道办领导鲜某为了掩盖舆情发酵,深夜家访发帖人要求删帖,最后令舆情进一步扩大并持续发酵。

最新消息显示,在本人连续多日发出评论大明宫街道办的文章,并在本地媒体华商头条进行转载,每篇文章阅读量都上万,由此产生进一步的舆论压力下,大明宫街道办终于"道歉"了——可惜是让其下属单位珠江新城香槟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某代替惹事的鲜某出面道歉。这种"领导犯错,下属背锅"的戏码,简直比烂俗电视剧还要可笑!

一、替罪羊的诞生:一场精心设计的道歉戏码

这场道歉大戏演得实在拙劣:

主角缺席:真正该道歉的鲜某神隐幕后,仿佛此事与他无关;

替身登场:让社区主任刘某出面顶包替他背锅,试图蒙混过关;

剧本拙劣:连道歉都要找人代替,连认错的勇气都没有!

我们不禁要问:鲜主任,作为大明宫街道办的党员和领导干部。

你的党性原则在哪里?

你的责任担当在哪里?

你的初心使命在哪里?

你的群众路线在哪里?

还是说你的面子比群众的权益更重要?比政府形象更重要?

二、为何要找替罪羊?鲜某的三不敢

鲜某之所以不敢亲自道歉,无非是三个"不敢":

一不敢承认错误:堂堂街道办领导,怎么能向"小老百姓"低头认错?官威何在?面子何存?

二不敢承担责任:承认深夜扰民,就要承担相应后果,这可能会影响仕途升迁。

三不敢开此先例:怕这次认错了,以后群众都敢较真了,还怎么当"父母官"?

于是找出个替罪羊,既应付了舆论,又保住了官威,打得好算盘!

三、替罪羊游戏的三大荒唐处

荒唐之一:道歉还能代理?

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以后犯罪都可以找替身?贪污可以找人顶罪,渎职可以找人背锅?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荒唐之二:把群众当傻子

以为让个社区主任出来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能糊弄过去?这种侮辱群众智商的做法,简直比不道歉还要恶劣!

荒唐之三:破坏组织原则

上级犯错,让下级顶包,这严重违背了党的组织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度。鲜某不仅没认识到错误,还在继续犯错!

四、鲜某的“三无”行动:无法无天、无规无矩、无羞无臊

无法无天的执法资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执法需遵循法定程序、法定时间。鲜某深夜“家访”,既无执法证件,也超出了合理工作时间,还毫不顾忌群众的休息时间,完全是一次违法的权力滥用。

无规无矩的操作流程:正规的家访需要提前预约、表明来意、出示证件并且经被访者同意。而鲜某选择突袭式造访,试图打当事人一个措手不及,且在被家访居民明确拒绝他进入后,他仍然以自己街道办领导身份强行要求进入家中。

无羞无臊的威胁施压:以领导干部身份,对普通居民实施“删帖”压力,这种赤裸裸的言论压制,已然触犯《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五、鲜某行为的“五宗罪”

第一罪:滥用职权罪。将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个人工具,满足一己之私。

第二罪:侵犯隐私罪。深夜扰民,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涉嫌违反《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寻衅滋事的规定。

第三罪:威胁恐吓罪。以领导干部身份对普通群众施压,造成心理强制,涉嫌精神胁迫。

第四罪:破坏法治罪。身为公职人员,带头破坏依法治国原则,损害政府公信力。

第五罪:辜负人民罪。忘记权力来源,背叛人民嘱托,辜负纳税人信任,影响了党组织的形象。

六、我们要什么样的道歉?

本人出面:谁犯错谁道歉,这是天经地义。鲜某必须亲自出面认错。

明确具体:必须说清楚错在哪里,为什么错,怎么改正。而不是含糊其辞的"工作方式欠妥"。

诚恳真切:道歉不是走形式,而是要真心认错,取得群众谅解。

整改到位:光道歉不够,还要拿出具体整改措施,保证不再犯类似错误。

最后结语:

不要再玩这种拙劣的"替罪羊"游戏了!你的每一个小动作,都在进一步消耗政府公信力;你的每一次逃避,都在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新时代的群众不再是沉默的羔羊,互联网时代的权力运行处处留痕。请你好自为之,不要再把群众的宽容当作软弱,不要把法治的框架当作装饰。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希望鲜某们能够真正读懂读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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