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书记,您好,很高心您来延安工作,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属无奈,希望延安在您的带领下有一个崭新的局面; 我们是延安新区阳光城二地块4、5、8、14、16、34号楼的业主,现在阳光城还没有给我们交房,在我们房内重要使用面积书房内有一个长1.75米*高2.9*宽0.6米的消防风井;我们业主多次反映到延安市新区住建局,延安新区住建局答复“阳光城集团同意按购房单价对风井占用的面积进行赔偿”,每户算下来也就是能赔个大约7、8千元左右;我们业主觉得在我们书房内有这么一个消防风井,严重影响了房子的使用功能,由于这堵消防风井,导致我们书房的门也完全开不开,连一张床也放不下,严重影响了业主对房子的重要使用功能,这不是赔7、8千元的问题,我们既然110多万已经花出去也不在乎这7、8千元,反过来讲,阳光城为了加盖一层多挣钱,然而加盖了一层却通不过消防验收,被迫才在我们的书房内修建的这个消防风井; 再退一步讲阳光城你给我们赔这个7、8千元元,本来你就要赔,因为你们修的这个消防风井占去了我们房子的使用面积,交房时你们说还要有相关部门具体实测面积,多退少补,那该处的使用面积叫你们消防风井占去了,按咱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的多退少补规定,理所当然你们就要赔了。 此事业主多次上访,延安新区住建局统一口径答复:“阳光城集团同意按购房单价对风井占用的面积进行赔偿”;在这里我们业主恳请赵书记过问此事,公平、公正、明白的给业主一个答复。泥首为谢!盼! 阳光城二地块4、5、8、14、16、34号楼的全体业主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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