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问题希望政策制定部门能够给予解答并在此次制定关于物业收费及小区区域内机动车停车费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并以文字表述的方式明确表述,以防或避免在业主面前占有完全优势的物业公司的歪门邪道的理解和霸王式强制执行。
1、主贴中所说的按月收取的“停车服务费”都包括那几部分组成?因为,我在向物业沟通关于停车费收费事项时,物业给我的答复是:停车服务费不包括停车车位占用费,停车车位占用费是由物业自主定价的,车主要是嫌停车车位占用费收的高,可以选择不在小区内停车或者购买车位,买了车位就只需交停车服务费了,就收的便宜了。所以,希望发改委、城建部门、物价部门能够将该问题在新政策中以明确的文字准确的表述清楚,不要讲老百姓置于政策表述与强势物业的歪门邪道的理解之间被一次次的讹诈。
2、主贴中所表述的关于调整后的机动车停车服务费两种收费方式:按月收费和按次收费(连续停满8小时及8小时以内视为一次停车)。这两种收费方式是不是针对居民小区内的停车场?居民小区内的停车费收取还有没有除以上明确的两种收费之外其他收费方式?(比如:目前有些小区采用计时收费且上不封顶式的连续计费方式)这两点点需要在新政策中明确且准确表述。
3、业主没有在小区内购买车位,且要求物业按照新政策执行机动车停车费收费标准时,物业有没有权利拒绝业主的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并正常停放?
4、物业在新政策颁布后,以物业方理解的政策内容强制执行或者向业主方故意制造以拒绝执行新政策为目的事端的事情发生后,业主方第一时间应该向政府的哪个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以便迅速解决问题,避免事态的扩大(有可能出现,物业不让业主的机动车进入小区或不让正常驶离小区,发生机动车停堵小区机动车出入口等不可预计的状况),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请明确接受投诉反映的部门及电话。千万不可出现在反映投诉时政府不同部门间相互推诿踢皮球的状况,最好由一个部门收口接受投诉并解决问题。老百姓遇到被当球踢的时候是特特特特特无助的,物业看到业主投诉时被政府部门间当球踢来踢去时是特特特特特特特开心的!
5、此次新政策将公摊电费、电梯费并入物业费中后,每平米的物业费上涨0.7元有帽大一尺之嫌,希望相关部门能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之上给予合理调整,以改变凡是听政、调整都是涨价的陋习。
6、为民办事,感谢发改委、城建部门、物价部门。希望这次真的能为老百姓办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