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版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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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各个旅行社提供更好的交流平台,定下本版的管理条例。希望各个旅行社一起努力!更方便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一:关于旅行社发帖的规定 1、首先,旅行社必须有
资质(参考第四条进行资质认证);一家门市或分公司只能有一个账号登录发帖,发帖账号;
2、所有发布线路的旅行社需是陕西省内的旅行社商家,外地的旅行社线路一律删除;
3、所有发布线路的旅行社需要在论坛专用帖子提交自己的旅行社基本信息,
点击此处按照格式跟帖提交自己的资质认证 ,提交认证后方可发帖,否则版主有权删除您的线路信息;
4、所有发布线路的旅行社需要遵守论坛的发帖规则,规范发帖,标题格式统一为:【旅行社名字】目的地+类别+交通工具 例:【康辉旅游】华东五市+双水乡—双卧七日游;
5、禁止做专线的旅行社发帖,一旦发现立即删除;
6、禁止户外俱乐部或负责人在旅行社版块发帖,一旦发现立即转移到户外征集板块或者直接删除;
二:关于回复贴的规定 1、欢迎与发帖人进行交流,但要与主题帖有关,违者删帖;
2、禁止恶意注水顶贴,用自己的账号进行大量的无意义回复,否则版主将有权对帖子进行锁定处理;
3、对于连续回帖超过10个的就算是刷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不得煽动网友聚众,人为挑起事端;
5、在帖子中吵架相互攻击谩骂的,版主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三:关于灌水的认定 1、无意义的字符串,全部视为灌水;
2、相同的回复多篇文章视为灌水;
3、同主题连续回复3遍视为灌水;
四:惩罚规定 1、凡违反上述规定,版主有权对当事人警告和处罚,对其帖有权进行删除,编辑,关闭,合并等管理操作;
2、情节严重的直接进行禁言,删除ID,望各位会员珍惜自己的ID;
五: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希望所有的网友以及商家都能够遵守版规,在这里能够很好的沟通,交流,也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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