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县检察院办理贪污犯罪案未尽保护举报人责任让百姓寒心
刘福友 陕西省渭南市华县杏林镇龙山村人 身份证: 610521196110100695 电话:13759629111
陕西省渭南市华县杏林镇龙山村村主任井五元及书记王双龙因贪污犯罪事实2010年被县检察机关立案并起诉,同年(2010年11月24日)书记王双龙犯贪污罪被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村主任井五元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违法所得20410元上缴国库。附:县人民法院<(2010)华刑初字第82号>判决书,
判决后被举报人村主任井五元及书记王双龙一直在打听寻找是谁举报了他俩的贪污犯罪事实,谁向检察机关举报了他们并多次放话找出举报他们的人要杀其全家挖他祖坟!在村上、社会上撤抪要不惜重金灾口,
寻机报复向县检察机关举报其贪污犯罪事实的举报人!今年(2011)10月2日,村上来了一封检察机关给刘福友妻子的回复信,但不知为何被村主任井五元收到,10月15日,井五元伙同井钢虎(二牢人员)手持长刀在村搜寻刘福友 ,下午18点左右,刘福友在另一村民井涛(未在家)家同周建礼喝茶,井五元手持长刀井钢虎紧随其后,刘福友问井五元干什么?井五元讲要你命哩!举刀就砍刘福友头部我本能用手臂一挡(砍一刀),又一刀刺胸口一刀,刘福友被刺倒后井五元用脚采着刘福友头手持刀在我身上乱刺,刺一刀问一句“你还告我不?、你告谁哩?弄死你!”刺了我七刀,周建礼上前限当也被打伤,井钢虎冲过来在我身上狂踩,“敢告我哥弄死你,让你告”…刘福友晕死过去。(刘福友至今在县医院住院被刺多刀无法起身)。
可至今一月多县公安局杏林派出所立案不作为(井五元担任其协警)有意坦护,我们老百姓真的很相信人民检察机关,可在县检察机关举报主任井五元及书记王双龙贪污事实<(2010)华刑初字第82号>也认定了的事实,举报井五元及王双龙犯有贪污事实的事犯罪分子“井五元及王双龙”如何知道的?不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不严惩打击报复杀害举报人的犯罪分子今后谁还敢再信认人民检察机关?谁敢向人民检察机关举报犯罪分子?我强烈要求得到相应保护并严惩贪污报复杀人者!
附:近年来受到井五元破害的受害人简情及联系方法请核实
1、周建礼在事发现场也是受害人,
2、张园明2008年8月被井五元砍伤右手及腿至残生活无法自理,
3、郑继安2006年6月被井五元(身穿警服)打伤多处、店被拆上告至今无人敢管,
4、王勇红,2008年5月嫌女服务服务慢多人被打伤烧烤店被关门改行。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