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朗·蓝湖树小区,作为天朗地产旗下开发的高新住宅小区,共有3期;截止发帖之日,小区内有的业主取得了房产证;但大多数的业主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经询问开发商,方知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所在楼宇,又分为了部分已经做了产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证”,有些尚未取得“大证”。
已办理大证的业主,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小证时,工作人员又以多种理由未能给予明确答复。
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时,写的是房屋交付后540个工作日(法律规定应为交付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利用自行协商约定,自行修改为540个工作日)予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本次涉及的业主大多是在2014年3月交房,即便按照约定开发商也应于2016年5月办理产权证,然而截止2018年6年,已取得大证或未取得大证的业主因开发商不予配合导致未取能取得房产证。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给自己约定的违约金为:延期办证的,一次性支付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一,按照房款总额100万计算,开发商因逾期办证承担的违约金也仅为1000元,而并非按天计算,如此低的违约成本,也造成了开发商不予重视。
恳请华商为民发声,督促开发商办证,并给予广大业主一个合理解释。